2010年2月2日,网上交易保障中心将和法律出版社应用分社将联合举办“《侵权责任法》对我国网络服务业的影响解读高级研修班”。主办方将邀请立法、司法、学术界及企业界等相关领域的专家、学者共同探讨、学习《侵权责任法》对我国网络服务业的影响。
据悉,《侵权责任法》已经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09年12月26日通过,即将于2010年7月1日实施。其中第三十六条明确规定:“网络服务提供者知道网络用户利用其网络服务侵害他人民事权益,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网络用户利用网络服务实施侵权行为的,被侵权人有权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网络服务提供者接到通知后未及时采取必要措施的,对损害的扩大部分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
这是我国法律第一次明确规定了网络服务者的侵权责任,必将对我国的网络服务业产生广泛而深远的影响。
目前培训报名仍在进行中,有兴趣的朋友请联络:(010)655184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