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重灾区-“分类信息网”


近日,深圳市公安局发布信息说,今年以来,深圳市出现利用分类信息网站实施诈骗警情超过500宗,涉及金额达526万余元。分类信息网站已然成了诈骗重灾区。

同时,警方还公布了9起发生在国内知名分类信息网上的诈骗案例,提醒市民注意防范。

案例一:网上租房子诈骗

事主李某需要租房子,通过手机上网在某网上找到一家房子出租的,遂打电话联系对方,电话中的女子跟李某说租房要尽快,因为这两天联系租房的人很多,要租的话先支付订金1800元,李某想尽快租房子,便通过手机支付的形式给对方汇了款,并约好第二天看房。李某到了约定地点打电话问具体地址,女子又要求支付剩下全部租房费用,商量后,对方勉强同意先支付800元,李某又通过手机支付宝转账的方式支付给了对方,对方又以老公不同意为由,要求将全部余下费用交清,实在着急租房子的李某,把剩下的4600元全部通过手机支付宝转给对方后便无法联系上。

案例二:代办信用卡诈骗

张某在登陆某分类信息网后,点击某银行,填写办理信用卡资料,后接到一个自称是银行工作人员的电话,要其交1500元手续费,然后发了一个卡号,让其先交300元,等收到信用卡后再给1200元,张某照做。过了两天,对方要其交3000元的消费流水账的保证金, 才能激活信用卡,然后再返回保证金。张某不疑有他,遂去银行汇款3000元,后打电话给对方,对方已经关机,张某才发现被骗。
   
案例三:网上办理贷款诈骗

事主滕某在某分类信息网是看到有贷款的。便与对方联系,说需贷款70000元,对方说可以,让其发身份证复印件给他。之后对方传来一份借贷合同书,滕某签完字后给对方传真回去。对方称要交3000元银行信用保险费。滕某通过银行汇款3000后,对方称滕某银行储蓄卡的信用额度太低,需要激活,让其再汇1500元。滕某照做,对方称信用卡额度还是太低,让其再打500元。无奈,滕某又给对方汇款500元。对方称已经可以给其汇款了。但是过去好多天滕某还没收到汇款,遂让对方把其打过去的钱还回来,对方答应了,但其等了一整天还未收到钱,遂感觉被骗。
   
案例四:招聘诈骗

事主张某称在某分类信息网看到一则招打字录入的兼职,其按照上面的联系电话及QQ号联系对方。对方称打一千字有1200元的报酬,需要交2000元的保证金,事主按对方提供的账号汇款后,对方又称现在没有这一册的稿件,有另外两册的,如需做这一份的需再交多2000元保证金。其按照对方提供银行卡账号通过支付宝方式共转给对方4000元,后对方要求继续交钱,发现被骗。
   
案例五:刷信誉诈骗

事主覃某通过某分类信息网点击一个“在家兼职”网页,后添加客服的QQ号为好友,客服给其讲解兼职任务后发来一张某公司的申请表及一个链接,事主点击链接后根据客服的提示完成第一单任务后,客服将事主的本金(100元)及佣金(5元)归还事主,后客服再次发来链接,事主点进链接后用支付宝支付5232元完成任务但客服并未归还本金及佣金,事主质问客服,客服回答要完成任务的三个订单才可归还,事主以钱不够,不要佣金完成第二单任务的一部分,归还本金,客服并未拒绝,事主再次支付1853元完成任务后,客服再次不归还本金。事主发现被骗。
   
案例六:网上购票诈骗

事主王某在某分类信息网上看到代购火车票的信息,电话联系后,对方称可以帮其买票,让朋友到地铁站取票,事主跟朋友一起到现场,对方称害怕其是诈骗分子,让其与朋友分开,让朋友到汽车站取票验票,之后接到朋友的电话,是对方用朋友电话打来,对方称票已经验好了,怕其带人去查他,让其转2000元及5000元保证金,对方称如果不汇去就弄死他朋友,王某害怕遂通过ATM机给对方转了1900元,对方还要求要汇5000元押金,怕朋友有危险就再汇了5000元过去,随后收到朋友的短信称他已经离开了,人都没有见到,才发现被骗。
   
案例七:购买二手车诈骗

事主曾某在某分类信息网上找到了一条出售二手车的信息,其按上面的电话联系对方想购买,但对方称如果真心要买的话,需要先付定金看车,确认后才达成交易,后其按照对方的要求在ATM机分两次(一次存款8800元,另一次存款1200元)共计1万元直接存款到对方提供的账户后,联系对方,对方称还需要继续存款才可看车,发现被骗。
  
案例八:网上购买电子产品诈骗

事主阮某想在某分类信息网上买一部单反数码相机,有一个卖家和其说有一部单反数码相机愿意以2800元出卖,但需要通过第三方的一家快递公司代收款和代发货,对方告诉其一个货单号要其联系该快递公司。其上网查找到该快递公司的联系电话,打过去查询对方给其的货单号,快递公司的人说已收到货物,只要其按货单的金额汇钱到对方公司的帐号便可发货。阮某即用网银给对方提供的账户转账2800元,汇完款后对方又以交保证金和其的卡不是贵宾卡为由使其用银行卡又汇了两笔(一笔5600元;一部2300元)钱给对方。后对方电话打不通,货单号也查询不了,发现被骗。
   
案例九:网上购买宠物诈骗

事主韩某在某分类信息网上看到有人出售猫,遂添加对方QQ与对方联系,对方随后发来一个网站要求韩某与客服联系,韩某遂联系客服QQ,对方要求付款600元,韩某通过支付宝向对方账号转账600元,转账后,对方称转账的方式不对,要求再转双倍的钱,韩某便再次向对方账号转账1209元,转账后,对方称银行卡是外地,钱被冻结需要再汇双倍的钱才能解冻,韩某便再次向对方账户转账3611元,转账后对方称过了时间,要求再转账5400元,韩某再向对方账户转账后,对方称没有追加尾数,需要再汇款21600元,韩某表示没有钱,只有五千元,对方称会向公司申请流动资金帮其处理,韩某再向对方转账5011元后,对方不再联系韩某,发现被骗。

 
网上交易保障中心提醒网民:

一是对网上发布的信息仔细甄别,不要急于汇款;

二是网上发布的商品与市场价差距较大的一定要细心确认;

三是在进行交易时,一定要提高警惕;

四是发现虚假信息时可向网站举报发布者;

五是按《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明知他人实施诈骗犯罪,为其提供信用卡、手机卡、通讯工具、通讯传输通道、网络技术支持、费用结算等帮助的,以共同犯罪论处。

六是交易过程中发现异常要注意保存证据,如汇款单据、汇款截图及电话录音等,一旦发现被骗,应尽快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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