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中心参与起草的《深圳市网络合同交易规则》即将发布


为规范深圳市网络交易合同行为,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保障网络交易安全,促进电子商务的健康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深圳市实际,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制定了《深圳市网络交易合同规则》。该《规则》将于2013年12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

该地方立法项目作为全国试点,还得到了国家发改委等八部委电子商务专家委员会委员、中国电子商务协会政策法律委员会副主任阿拉木斯及深圳市电子商务可信交易环境建设分管领导郭驰副局长的大力支持,多次听取项目组的有关汇报并给予指导。深圳市市场监管局政策法规处、电子商务处、消委会(包括消委会律师志愿者)及中国电子商务网、中国制造网、走秀网、一达通、华强电子网、移商网、戴维尼、赛格网、网通电商、中国自动化网等均给予项目组极大的支持和帮助。

《规则》包括总则、网络交易合同订立和履行、网络交易合同安全保障、附则四个章节,以网络交易合同为核心,以网络交易合同的订立为线索,围绕网络交易合同各方权利义务的明确和细化展开,整合进电子签名、电子证据、第三方存储、信息披露、隐私保护、信用管理等相关方面的标准和要求,以实现通过规范促进电子商务行业发展的目的。具有以下五大特点:1、突破传统实体合同的规范机制,引入第三方存储机构;2、对小额简单的网络交易纠纷,引入网上第三方调解或申请仲裁;3、完整的个人隐私保护机制;4、相关信息透明度机制;5、《规则》为虚拟市场的合同监管提供了较为科学的制度设计,与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和深圳市电子商务可信交易环境及深圳市法制政府建设等中心工作的思路和定位均相契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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