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决产品质量纠纷的主要法律依据是什么?


解决产品质量纠纷的主要法律依据是什么?nn案例:n    刘某从某百货公司购买了一台电扇,回家后高高兴兴地装好电扇,想吹吹风。刚一打开开关,不料电扇漏电,将刘某击倒在地,不省人事。家人立即将刘某送往医院,经医护人员奋力抢救,刘某终于脱离危险,经过三个多月的治疗,刘某才出院。就因为买了一台电扇,刘某不仅身体受到伤害,经济上也蒙受损失,花了大笔医药费,还耽误了工作。为此,刘某要求该百货公司和电扇厂赔偿其经济损失。但百货公司与电扇厂互相推诿,百货公司认为自己只负责卖货,不负责质量,产品质量是厂家的事;电扇厂则推脱说,电扇出厂时有合格证,没有质量问题,以后出了质量问题,责任就是百货公司的了,与己无关。刘某的损害赔偿问题,象个皮球,被生产者与销售者踢来踢去,一拖就是一年。万般无奈,刘某只好起诉到法院,要求百货公司与电扇厂赔偿自己因产品质量问题所蒙受的人身、财产损失。法院受理此案后,经调查和请有关专家鉴定,电扇确实存在质量问题,法院判决:电扇厂赔偿刘某经济损失15000元,百货公司赔偿刘某2000元。法院依据《产品质量法》,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nn    分析:nn    《产品质量法》第一条规定:“为了加强对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提高产品质量水平,明确产品质量责任,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制定本法。”此条其实就是《产品质量法》的立法宗旨,即加强国家对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明确产品责任;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n     《产品质量法》中所称的“产品质量”,是指产品满足需要的适用性、安全性、可行性、经济性、维修性的特征和特性的总和。nn1.适用性。产品的适用性是指产品有其功能,能够实现预定目的。这是产品质量最基本的特性。nn    2.安全性。产品的安全性是指产品在使用过程中,不危及人身、财产、环境安全。本案中就是由于电扇在出厂时质量不过关,不具备安全性,因漏电致刘某受伤,因此刘某依《产品质量法》来维护了自己的合法权益。nn    3.可靠性。产品的可靠性是指产品在一定时间和一定条件下应具有的功能。nn    4.经济性。产品的经济性是指产品适当的价格及质量成本,也就是既要质量好,又要价格适中。nn    5.维修性。产品的维修性是指产品发生故障后,能够修复的性能。nn    《产品质量法》中所称的“消费者”是指将产品用于生产消费、社会消费和生活消费的自然人、企业、事业单位及社会组织。这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所称的“消费者”不是一个含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所称的“消费者”,是指将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自然人。因此,《产品质量法》中的消费者范围更大一些,更利于公民权益的保护,是解决产品质量纠纷的主要依据。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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