谨慎接收短信、电话、邮件


 n  n  深圳市消费者委员会2006年第2号消费警示nn  随着科技的不断进步,手机、电脑越来越普及,但由于技术漏洞和法律法规不健全等问题,利用短信、电话、电子邮件等发布虚假信息,骗取消费者钱财的事件时有发生,而且成有增无减的趋势,为此,深圳市消费者委员会特别列举了利用这些工具进行欺诈的方式,提醒消费者不要相信来历不明的短信、电话或电子邮件:nn  1、 利用手机短信或电话的方式诱使持卡人拨打短信中指定的电话号码后,以银行或银联“工作人员”的名义,进一步谎称致电人持有的卡发生了交易,并称其银行卡可能被伪造并使用,诱骗持卡人在自动取款机(ATM)上进行相关操作,将卡内资金转入不法分子提供的账户内;nn  2、 利用中奖提示短信,欺骗收信人向不法分子的帐户内汇入手续费、关税等费用;nn  3、 发送“特别问候”或点歌短信,欺骗收信人回复,以便扣除费用;nn  4、 伪装成公益短信,一旦收信人回复,便被告知“某某基金会已成功收到您的×元捐款”;nn  5、 冒充知名节目互动短信,曾有不法SP(信息服务商)冒充某知名节目,给消费者发短信,承诺消费者将相关信息回复后,即可参加抽奖活动,但实际上消费者回复后自动成为会员。除按月收取会员费外,相关互动短信收费也较一般短信高。nn  6、 走私汽车、违法物品等低价产品短信促销。一旦收信人回复短信或回拨电话,将可能面临金钱损失甚至更大的风险。nn  7、 注册短信,一旦消费者在这些网站上用自己的手机号,注册了某种服务,轻则是垃圾短信滚滚而来,重则被扣除各种定制的服务费用。nn  8、 利用诱饵骗取话费。有的短信声称“为庆祝用户突破一亿,您把此消息转发十位用户,您的账户上将加上188元话费”,但消费者照做后非但等不来188元话费,反而要实实在在地为10条短信付出信息费。nn  9、 某些发送中心、网站所标识的手机短信发送收费为0.1元,但其默认状态为“免提短信”或“闪烁短信”,即接受方不用按键,便可以直接阅读短信,这样的服务每条短信收费为0.5元。如果消费者因不了解情况而不改变其默认设置,在发送时就会付出几倍的信息费。nn  10、还有一些网站花言巧语地吸引消费者加入某短信活动,实际上早已布好了陷阱。比如说,如果你想获取某短信游戏的玩法和帮助等信息,网站就只告诉你“发送××到×××”,却不告诉这就意味着“订阅”,你就得为此付出费用。nn  11、利用网络拨号器获取不当利益。利用调制解调器(Modem)上网的消费者可能存在在浏览网页的时候被非法安装了网络拨号器,一旦再次上网的时候,拨号器也同时工作,拨打话费较高的长途甚至国际长途电话,给消费者带来损失。nn  另外,近期也出现了一些新的欺诈手法,消费者在收到类似信息时要警惕:nn  1、快递公司投递陷阱:不法分子利用从其他渠道获得的消费者姓名、电话号码等信息,联系消费者,声称有快递物品要送,并仔细询问消费者的办公地址和是否正在办公室,一旦得知消费者不在办公室,便建议让消费者的同事代收和交纳投递费,此类邮件往往只有几张废纸在信封内,并以骗取投递费用为目的,市消委会建议消费者在收到此类电话时,要先了解寄件人的信息以便确认,或让投递人在可以找到自己的时候送件。nn  2、股票信息陷阱:近期出现了以哄抬股价为目的的股票欺诈类垃圾邮件,这类邮件的意图是通过电子邮件迅速、廉价地向潜在的投资者传播企业的虚假股票信息。此类电子邮件大多数是针对小公司的股票,一旦这些邮件发布者售完自己的股票后,就不再为这些股票进行鼓吹,导致股票的价格下跌,给相信邮件并进行投资的消费者造成经济上的损失。市消委会建议消费者在进行股票投资的时候不要轻易相信非正规渠道获取的信息。nn  3、陌生电话回复陷阱:以未接电话的方式诱骗用户回拨进行欺诈的情况又有了新的花招,现在有人利用录音电话没有自动挂机功能,如果消费者不慎回拨,便由录音电话接听,一旦消费者由于手机或其他原因没有挂断,通话就将一直持续计费,让消费者产生较高话费。市消委会建议消费者如果发现手机上有陌生的未接来电,不要贸然回拨,可以先拨打手机运营商的客服电话,查询该号码所属地;此外也可先发一个短信试探,如果没有信息返回很可能就是欺诈电话;如果消费者不慎拨打了诈骗电话,挂机时要确认已挂断。nn  4、 购票陷阱:不少非法售票代理点利用短信、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布信息,用低价诱导消费者购买机票,在此类代理点购买的机票往往存在低价假票或票价较高等现象。市消委会建议消费者购买机票时可通过各大航空公司的客服电话、正规代理点、网站购买。(撰稿人:王佳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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