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规范网上交易,聊天记录也可作为凭证


最近,各电子商务论坛网友都在关注一篇商务部出台的《关于网上交易的指导意见(暂行)》的文章,该意见首次对网上交易及交易的买、卖方主体进行了界定,并提出交易各方可保存QQ聊天记录、网页执行页面截图作为纠纷处理时的证据,律师认为,“此举将令网络交易得到更多安全保障。” nn    网购纠纷频发 受害者无据可依 nn    4月4日,亚洲最大购物网站淘宝网发布了《2007年一季度淘宝网购物报告》。该网站2007年第一季度的总成交额突破70亿元,相对于2006年第一季度,成交额增长超过100%,“目前淘宝卖家当中,月利润在2000元以上的已经超过10万家,这意味着淘宝最少已为社会提供了超过10万的直接就业岗位。”淘宝网总裁孙彤宇称。 nn    资料显示,截至2006年年底,中国网上交易总体交易额达数百亿元,有60.6%的网民在半年内浏览过购物网站,其中29.6%的人有过网络购物经历。 nn    然而,在参与过网购的人群中,有56.4%的人曾遇到过在线购物信息不真实的问题。郑州大学的王艺慧曾在网络上购买一双沙滩靴,“当时图片上看起来质量很好,实物到了才发现有差别,如果退货不仅麻烦,还需承担部分邮资,我就将就穿了。”另外,某些更严重的欺诈现象也层出不穷。 nn    2006年5月31日,武小姐到颍河路派出所报案,称自己在网上购物受骗了。 nn    武小姐说,网上一个卖家出售的索尼笔记本电脑,售价才3000元钱。但对方称卖的是走私货,不能通过网站交易,于是在网络上约定私下交易。武小姐付了600元定金后准备提货时,“卖家开始说在中原路交货,后来说去火车站,让我把余钱付上,拿着银行的对账单就可以直接把货给我。最后又说他帮我误订了两台,必须要再付3000元。”当她把钱全付上后,才知受骗。 nn    民警称,这样的纠纷可以立为诈骗案,但因开始所有的交易都是在网络上进行的,取证和核实身份比较困难。 nn    商务部推新政 规范网上交易行为 nn    3月底,商务部信息化司在《关于网上交易的指导意见(暂行)》中,首次针对网上交易明确了以前一直让人头疼的问题。 nn    明确买卖主体 nn    《意见》上说,网上交易参与方包括网上交易的交易方和网上交易服务提供者。具体指:卖方,利用互联网出售商品或服务。买方,利用互联网购买商品或获得服务。 nn    规定交易记录可作为证据 nn    交易各方可以自行保存各类交易记录,以作为纠纷处理时的证据。此外,拍拍、淘宝等服务提供者应保存网上交易的各类记录和资料,采取相应的技术手段保证上述资料的完整性、准确性和安全性。 nn    服务提供商保障交易安全 nn    针对拍拍、淘宝等商务网站,《意见》也出台了一系列制度,明确要求:服务提供者应采取合理措施,维护交易秩序,建立并完善网上交易的信用评价体系和交易风险警示机制。 nn    专家支招:怎样有效保留网购证据? nn    那么,上网交易的网友,如何才能利用制度保障自己的利益呢。本报网络工程师刘永杰告诉了我们收集网络证据的方法。 nn    第一招:对网购流程截图 nn    “如果你买的是价格高的数码相机等产品,在交易过程中把一些重要的交易信息和画面随时截屏保存,就能同系统自动保存的交易记录相互印证。”截图的方法是:按下“print screen”键,然后打开任何一种制图软件,如计算机内的“画板”或Photoshop,在其内新建一文件后,点“粘贴”,就可保存当前页面截图。 nn    第二招:保留QQ聊天记录 nn    除了网站上的聊天及交易记录外,许多个人交易的网友是通过QQ相互沟通、确定价格等细节的。“QQ聊天记录可以作为日后处理纠纷的重要证据。”律师认为。“QQ聊天记录能够在系统内自动保存,为避免以后重装程序时丢失,可将其备份在电脑硬盘内。方法是:右键单击聊天对象的头像——选择“聊天记录’——“下载聊天记录’。” 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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