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过去的“双十一”可以说是网购爱好者的“狂欢节”,分析各方平台交易统计数据,有几大亮点需要我们注意,一是网购消费者主力已从80后转移到90后,二是近百分之七十的消费主力是男性网民。可见,互联网简单快捷高效的消费模式,已经渐渐被年轻人广泛接收。同时,从理性的80后消费群体可以看出,新一波90后维权群体即将诞生,男性消费群体也会进一步提升维权意识。
注重个人信息保护。
不管是B2C还是C2B,我们都是在网络平台上进行的,要参与这些行为我们要注册会员,除了网上交易虚拟名称外,我们需要填写个人信息,如手机号码、收件人姓名、收件地址。参与网购的消费者应该深有体会,隔三差五手机会收到各种网商的优惠活动或房屋中介,甚至是诈骗短信电话。所以,个人信息安全保护问题,越来越成为大家关注的话题。
2014年上半年,工商总局发布的《网络交易管理办法》、《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履行社会责任指引》,明确了第三方交易平台的责任跟义务,进一步保障消费者权益。同时,我们作为消费者,尤其要注意,一定要通过安全浏览器,参与正规交易平台网购,同时在收到邮件后尽快删除自己的个人收货信息。
买假可先找平台。
据了解,网上购物产生纠纷的原因主要包括消费者汇出钱款后收不到货,实物质量与网上的介绍不相符,收到货物后不满意但退货遭到拒绝,售后服务不规范等。对此,2014年3月15日最新修订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针对这些问题进行了明确和划分。
消费者汇出钱款后收不到货,实物质量与网上的介绍不相符,买到假冒伪劣商品,消费者想向卖家退货但却无法联系到卖家等,消费者可以先向网购平台申请先行赔付,同时新《消保法》还规定,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明知或应知销售者或服务者利用其平台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依法与该销售者或服务者承担连带责任。
“定金”不是“订金”。
同时,也需要注意像“双十一“这样的购物节下出现的新名词及法律风险。如“预售定金”,商家解释是在大型购物节前针对当天大批量订单及急需下单的消费者,双方互利的情况下,消费者先预交一部分钱,在购物节当天约定的时间内交付尾款,如果消费者未在约定的时间内交付尾款,商家有权扣除预交的那一部分钱。对于商家所说的预交的到底是“订金”还是法律意义上的“定金”,大家讨论的比较多。
其次,七天无条件退货规则是否适应“预售商品”,即便是在商品预售规则中明确不可以进行退货,那么网购收货后不合心意想要退货的时候能否进行退货?答案是此条规定是无效的,"预售商品不支持七天无理由退款"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条第八款:“和对消费者提出的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的要求,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的。”第四十六条:“经营者以邮购方式提供商品的,应当按照约定提供。未按照约定提供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履行约定或者退回货款;并应当承担消费者必须支付的合理费用。”
所以,提前销售也是对于这个产品销售的一种方式,也要遵从相关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或者说是这种相关规定来,不是因为预售了,可以具有特殊性,法律也没有明确约定,就是没有给予你一个特殊的权利。
通过以上的分析,我想大家在网购中应该会注意到这些问题了,那么,我们网购中确实遇到了不可调和的纠纷后,我们需要怎么做?
记得保存证据。
网购时,大家会在注册网站上浏览商品信息,会向购物网站发出订单,购物网站会向消费者反馈电子邮件或者短信,所有的信息都会在电脑屏幕上以一种可视化的形式予以固定并传递,所以网购合同是一种书面形式的合同。那么我们在网购中遇到问题,可以遵循《合同法》的精神,先与平台商家进行沟通;沟通不利后向平台客服说明问题,由网购平台与商家联系;如果最后还是没有解决问题,向当地法院进行起诉。那么问题又来了,我们知道诉讼最重要的是证据,我们需要将网购中的交易记录进行截图留存。那么先分析一下,哪些是需要留存的。
网购的流程主要是注册登录、浏览选货、下订单、确认订单、发货五个环节。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分析这五个环节可以发现,网站将待售商品的名称、型号、款式、价款等详细信息配上图片上传至网站上并提示有无库存,符合要约的特征。消费者自由选购点击加入购物车,并确认提交订单,符合承诺的特征。网站随后发出的订单确认邮件,是进一步对预计送货时间等予以明确,双方关于买卖交易的基本构成要件在确认提交订单时即是齐备的,当事人、标的物、数量、规格、价款、履行期限等均可确定,因此应该认定网购合同自消费者的承诺到达购物网站时即已成立。
所以,对聊天记录、订单进行截图,注意图片上最好同时包含订单号、商品名称、订单生成时间及商品价格等关键信息。然后可以参考用国家信息中心电子数据司法鉴定中心开发的“315订单宝”,或网易公证邮,或者到公证处进行公证。
比起相对复杂的诉讼途径,做好预先防范可以避免这些问题。由于网上购物大多是异地购物,很多网店不是实名注册, C2C网购模式下最为常见,所以网购消费者切记的最重要一点,切莫贪图便宜,除了与不正规店主长时间的消耗外,还有可能遇到一些诈骗分子,借助像“双十一”这样的购物节,通过低价链接诱惑消费者点击,将病毒木马植入消费者电脑,窃取用户密码,盗取钱财。
最好采用“货到付款”。
收到商品检查满意后,再将钱转到销售商账户上;由于网络的安全性问题,最好不要将自己的工资账户用来转账,可单独开设一个账户专门用来网上购物。
电子商务越来越成为人们普遍关心关注的新型行业,颠覆了传统行业交易模式,其快捷高效便利的优势为广大消费者和政府管理节约了很多能源,作为消费者除了享受到电子商务带给我们的这些好处外,也要勇敢的去面对和解决其所带来的问题,做一名理性知趣的消费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