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保委两次调解无果 支持消费者诉讼获赔


 nn  n  2005年11月,德清县消费者方某在换置纯净水时水桶底盘突然断裂造成伤害投诉案件,新市消保分会两次调解无果,事过4个月后,2006年3月23日方某专程来到新市消保分会表示感谢。这到底是怎么回事,事情还得从头说起。nn  2005年9月1日,对于德清县新市镇消费者方某来说,也是一个黑色的日子。上午10时方某在家里更换纯净水桶时,水桶底盘突然发生断裂,方某为了托住脱落的水桶却被砸压受伤,造成右手食指粉碎性骨折,经当地医院和富阳骨伤专科医院治疗,化去医药费1870元。nn  事发后,方某的家人曾多次与纯净水生产厂家联系,因交涉未果于9月23日向德清县新市消保分会投诉。新市消保分会受理后展开认真的调查取证,并与生产厂家电话联系10多次,终于在9月27召集双方第一次面对面进行协商,方某要求厂家赔偿医药费、差旅费、误工费等共计4440元。但厂家不相信纯净水桶会发生这样的事故,考虑到人道方面只同意补偿2000元,方某未同意。11月3日,新市消保分会再次召集双方进行调解仍未达成和解协议。nn  在调解无望的情况下,新市消保分会依据《消费者协会受理消费者投诉导则》和《湖州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受理消费者投诉规则》的有关规定建议方某通过司法途径,同时根据《消法》赋予消保委“就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支持受损害的消费者提起诉讼”的法定职能,支持方某提起诉讼。2006年1月3日消费者方某将纯净水生产厂家告上了法庭,要求厂家赔偿医疗费等各种费用6万余元。新市消保分会积极提供给方某调解全过程详细的记录,如案情摘要、两次调解内容及时间、地点、调解人等情况。法院对方某提供的调解记录复印件和消费者争议调解(不成)协议书等有关调解材料进行了核实,并予以采纳。2006年2月27 日庭外调解成功,方某最终获得了2万多元的经济赔偿。于是,3月23日就发生了本文开头的一幕。nn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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