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顾2016年,是中国互联网行业不平静的一年。从准大学生遭遇电信诈骗致死案,到互联网金融跑路不断,风云变幻的互联网行业热点频出。网上交易保障中心(www.315online.com.cn)作为国内权威的第三方交易保障服务平台,针对中国互联网行业出现的与消费者权益相关的新闻热点,总结、盘点如下:
1、电商法草案首次审议,消费者保护力度加大
经过三年深入调研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草案)》,于2016年12月19日提请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首次审议。草案的最大特点就是更加注重对电子商务消费者的保护力度。
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草案明确了包括商品或者服务信息真实、商品或者服务质量保证、交易规则和格式条款制定,并规定了设立消费者权益保证金,电子商务第三方平台有协助消费者维权的义务等。
【评论】《草案》的提审,意味着电商行业的第一部综合性性法律规范的发布离我们不远了,可以说对于电商行业来说具有划时代的意义。这样一部法律的出台,有利于解决电子商务行业在爆发式增长中所滋生的各种问题,中国电子商务的发展将真正走上法制化、健康化道路。
2、互联网金融风险引爆,央行启动专项整治
自2015年年底的“e租宝”事件后,2016年4月份,互联网金融风险连珠炮式引爆。4月5日,上海快鹿陷入兑付危机;4月6日,上海中晋系被公安调查;4月9日,深圳国惠金融两名股东被刑拘。
4月14日,国务院组织14部委召开会议,宣布将在全国范围内启动为期一年的互联网金融专项整治。整治期内,全国各省市将暂停登记注册在名称、经营范围中含有金融相关字样的企业。同时提出展开全国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信息排查清理活动,加强对涉嫌非法集资广告的审查和监管,加强对新兴媒体发布融资类广告的管控。
【评论】有关部门及时出手,打击处置了一批违法经营金额大、涉及面广、社会危害大的互联网金融风险案件,对于鼓励和保护真正有价值的互联网金融创新,促进互联网金融行业的有序发展意义重大。
3、“泰尔信用”创新互联网基础信用
泰尔信用(Telecredit)是为解决当前互联网诚信基础缺失问题,在工信部指导下,由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建设运营的企业网络信用基础数据平台。
作为国家重点打造的信用服务创新平台,以及中文域名颠覆性跨界应用,泰尔信用颠覆性地开发出地址栏数据发布技术,为每一家企业都配备了一个专用的信用入口。使得域名的应用范围得以拓展,不再局限于传统的浏览器、邮件、搜索等应用,而是创新地与信用应用结合起来,通过信用业务带动中文域名应用的落地。
【评论】“泰尔信用”平台的运行,有力支撑广大公众轻松判断企业诚信度,对失信行为形成有效制约,增加企业失信的外部成本,避免社会公益牺牲于资本的逐利需求,有利于促进形成履约践诺、诚实守信的社会氛围。
4、百度医疗丑闻频发,国家加强互联网广告监管
整个2016年,百度的丑闻都围绕着医疗展开。从年初的卖血友病吧到年中五月的“魏则西”事件,这些事件直接导致了百度收入暴跌、广告业务被监管。
9月,《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正式实施。搜索引擎、微信微博自媒体、电商平台等被纳入官方密切监控,其中,“推销商品或者服务的付费搜索”明确划分至广告范畴,并且要求互联网广告应当具有可识别性,显著标明“广告”,付费搜索广告应当与自然搜索结果明显区分。
【评论】此前,由于法律未明确,中国的立法机关和司法机关,一直认为百度推广不是广告服务,而是“信息检索”的服务。《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明确将付费搜索服务界定为广告,这个界定堪称中国互联网史上的一个里程碑。
5、多地大学生被骗自杀,个人信息保护亟待加强
2016年年8月,山东省临沂准大学生徐玉玉遭遇电信诈骗后,心脏衰竭死亡的消息引发公众广泛关注,之后相继曝光多起类似的事件,而个人信息的泄露是这些惨剧频繁发生的罪魁祸首。
11月7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这是我国网络安全领域的基础性法律,明确加强对个人信息保护,打击网络诈骗。
【评论】2016年舆论关注的山东两名大学生遭电信诈骗死亡案、清华大学教授遭电信诈骗案,皆因个人信息泄露之后实施的精准诈骗。《网络安全法》聚焦个人信息泄露,明确网络产品服务提供者、运营者的责任,严厉打击出售贩卖个人信息的行为,对保护公众个人信息安全,遏制网络诈骗将起到积极作用。
6、教育部、银监会联合整治校园不良网络借贷平台
2016年,校园“骗贷”“高利息”“裸条借贷”事件不断爆出,引发监管层的关注。
4月,教育部和银监会联合发布《关于加强校园不良网络借贷风险防范和教育引导工作的通知》,明确要加强校园不良网络借贷平台的监管和整治。建立校园不良网络借贷日常监测、实时预警、应对处置等机制。
【评论】不良网络信贷平台诱导学生过度消费,设置“高利贷”陷阱。裸条借贷更是催生出裸条买卖及卖淫服务等黑色产业。《通知》有望阻止不良校园网贷平台对学生带来的负面伤害,对整个校园网贷行业来说,实际上是利好,也体现了对行业健康发展的充分尊重。
7、工商总局明确网购七天无理由退货
9月27日,国家工商总局发布《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这是继2014年《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网络交易管理办法》实施以来,首次对网购无理由退货条款进行调整。
《办法》明确,网络商品销售者应当履行七日无理由退货义务。并对网购无理由退货的范围、商品完好的标准等争议较大问题进行了明确和细化。
【评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确了根据商品性质不宜退货的四类商品范围,但实践中,经营者和消费者关于哪些“其他”商品能够适用无理由退货存在不同理解,一些经营者甚至对不适用无理由退货的商品类型进行扩大解释,一定程度上架空了《消法》无理由退货制度。《办法》对七日无理由退货规则的补充和细化,最大程度上减少了消费争议的发生。
8、最严实名制全面实行,强调加强安全管理
电信诈骗屡打不进,其中一个最大原因就是实名制落实不到位。
7月1日,央行发布的《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正式实施,明确支付机构为客户开立支付账户的,应当对客户实行实名制管理。未实名的支付宝和微信用户,既不能在账户里存钱,也不能使用余额转账或消费。
此外,工信部也下发通知,要求从《反恐怖主义法》的高度做好实名登记工作,对身份不明或者拒绝身份查验的,不得提供服务。各基础电信企业确保在2016年12月31日前本企业全部电话用户实名率达到95%以上,2017年6月30日前全部电话用户实现实名登记。
【评论】此前,网络支付领域出现的资金被骗、被盗现象时有发生,有的快捷支付,甚至只需绑定一个手机号码即可。从安全管理角度出发,用户身份实名认证很有必要。电话实名制也非常有利于保障个人的合法权益,可以在源头上威慑、预防和打击违法犯罪。
9、质检总局、中消协合力督促三星召回Note7
从8月19日三星发布新款智能手机Note7,到8月24日在韩国曝出“首炸”,此后,该款手机在全球范围内发生数十起爆炸或起火事故,在中国大陆也发生了20起过热、燃烧事故。
因该事件涉及众多消费者的人身财产安全,为了切实保护国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在国家质检总局执法督查司进行约谈和启动缺陷调查情况下,三星公司于10月11日决定召回在中国大陆地区销售的19余万台Note7手机。并由中国消费者协会受理消费者在此次召回中遇到的问题,督促三星公司及时、有效完成召回。
【评论】三星宣布在全球召回250万部Galaxy Note 7,排除中国,对中国消费者实现“双重标准”。但在国家质检总局执法督查司和中消协的努力下,为中国的消费者争取到了同等的“全面召回”,为中国市场和中国消费者赢回了尊重。行业组织的作用不可低估!
10、银行卡新规落地,严防电信诈骗
12月1日,央行发布的《关于加强支付结算管理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有关事项的通知》正式实施。本次银行卡新规对“同行异地账户存取款、转账手续费取消”,以及“ATM机转账24小时到账”的规定,是一大亮点。
【评论】转账新规落地首日,就有多地区的多家银行成功拦截多起ATM转账电信诈骗,帮助客户挽回被骗资金,说明央行新规切实可行,保护了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但另一方面,还要继续优化措施,因为犯罪分子也会利用“24小时后到账”这一规定实施新型欺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