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招教你躲开非法集资陷阱


最近,广东省公安厅透露,今年1-6月,广东全省共破获非法集资案件175起,抓获涉案人员1363名,刑拘嫌疑人561名。由此可见非法集资犯罪之猖狂。
 
从广东公安机关近期破获的案件来看,非法集资犯罪主要有以下7种表现形式:
 
1、在市区重点部位派发传单,以免费旅游、赠送小礼品等方式引诱群众特别是中老年人群体到公司参观、听课,以扩大生产经营规模、加快企业发展步伐等为由,以投资保健品、粮油食品等项目,与投资者签订《商品购销合同》、《资产担保借款合同》,许诺20%至30%的高额年化收益进行非法集资。
 
2、利用在区域股权(托管)交易中心挂牌的公司引诱社会公众投资,宣称为境外实力雄厚集团在境内的分支机构,编造吸引人的投资增值项目,许诺高额年化收益,承诺借款到期一次性返还本金,进行非法集资。
 
3、利用投资连锁酒店,将酒店经营收益权承包给投资者,投资者按投资额获取酒店收益分配权,合作承包期内可获得投资金额20%以上年利润预期收益,分期退还本息,进行非法集资。
 
4、利用O2O(线上、线下一体化)互联网创新项目, 声称将线上的消费者带到现实商店中,让互联网成为线下交易的前台,经营进口商品获得高增长为契机,引诱群众签订加盟网店投资合同,成为公司投资人及网站会员,许诺高额回报进行非法集资。
 
5、利用P2P(网络借贷平台)通过发布虚假的借款项目、标的为自身融资,投资者的资金有的直接进入了不法分子的私人账户,募集的资金用于不法分子投资房地产、股票、期货或以高额利息放贷以赚取利差。
 
6、开设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宣称该公司经营项目经过国家相关部门认证,并以该项目得到了国家相关部委的支持、拨款为幌子,对投资者承诺高额回报,实施非法集资。
 
7、假借金融机构工作人员、社会成功人士的身份,以帮客户开展银行验资、打资金流水、办理信贷“过桥”等银行业务为借口,承诺支付高额利息,进行非法集资。
 
另外,与以往的非法集资案件相比,近年的非法集资案件还呈现出一些新的特点。
 
一、参与人群由中老年群众向多元化发展。以往参与非法集资的多为下岗职工、离退休人员等,现在,有一定投资知识和经验的群众,甚至有一定经济实力的群众也多中招。这部分人明知有风险,却心存侥幸,专门寻找承诺高额回报的公司和项目,主动参与投资,希望自己在公司资金链条断裂前可以抽身出局。
 
二、犯罪团伙集团化、专业化。有的涉案公司聘请专业运作团队,组成专门队伍虚构、包装投资项目,介绍、游说、引诱群众投资,公司实际控制人与该团队根据当天收到款项即时按三七至五五比例分成,群众投资款项迅速被犯罪团伙中人员层层提成瓜分。
 
三、涉案领域由传统领域向新兴行业蔓延。以往的非法集资案件主要涉及农林牧渔、矿产资源、保健品、证券、房地产等传统行业,但近年已波及电子商务、网络借贷平台、股权投资基金等新兴行业或领域。不法分子还以所谓高科技、互联网+等新模式模糊犯罪界限,打着高科技、新经济、先进营销模式等幌子,蒙骗投资者。部分犯罪团伙请来专业人士作“参谋”,通过不固定回报率、由代理人负责提现返利等手法逃避打击。

网上交易保障中心提醒要想躲避非法集资的“陷阱”,保住自己的血汗钱,要学会下面几招:

高利有陷阱

计算银行贷款利率和普通金融产品的回报率。多数情况下明显偏高的投资回报很可能就是投资陷阱。我国法律规定,借贷利率超过国家公布的金融机构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4倍以上的部分不受法律保护。另外,一个企业正常的年利润一般不会超过200%,超高投资回报不可能维持太久,其中必有嫌疑。

存疑多查询

通过查询政府网站,看该企业是不是经过国家批准的合法上市公司,是不是可以发行公司股票、债券,是不是国家批准设立的交易场所等。如果不具备发行、销售股票、出售金融产品以及开展存贷款业务的主体资格,该公司就存在疑点。如不法分子以“证券投资咨询公司”、“股权投资基金公司”等为名,推销所谓即将在境内外证券市场上市的股票,可通过政府网站查阅是否已经批准发行等。
 
亲友勤沟通

对于陌生人低风险、高回报的投资建议和反复劝说,要多与其他懂行的家人、朋友和专业人士仔细问询、商量,审慎决策,防止上当受骗,切不可抱有侥幸心理,盲目投资。
 
如果实在无法判断是不是属于非法集资,除了以上的建议,老百姓还可以向政府金融办、公安、工商、银监等部门咨询,把情况了解清楚后再作决定。发现有非法集资嫌疑的公司或人员,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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