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治医生涂改病历20处 洛阳三院被通报批评
作者: 文章来源: 人民网 本站发布时间:2006-08-02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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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原文转载:人民网 2006年8月1日)nn 人民网河南视窗讯今日安报报道:(记者郭富昌王海锋)病历是医生对病人病情的记录,涉及案件时,又是判断罪与非罪的依据,其重要性可想而知。洛阳市第三人民医院胸外科医生张治家把本科入住的一个病人的病历,涂改了20处之多,引起相关人员的强烈不满。目前当事人已经受到处分。nn 起因:被打伤住进医院nn 2005年7月13日20时许,郭俊杰在洛阳市孟津县平乐镇正骨医院门前地摊上吃饭时,遭该医院工作人员张某殴打。郭俊杰忙给叔叔郭虎群打电话,郭虎群赶到后劝回了郭俊杰。当晚,郭虎群回家时,医院五六人追打郭虎群,双方都受了伤。郭虎群的两个哥哥闻讯赶到后将郭虎群送往医院救治,对方受伤人员郭宏霄也到医院接受治疗。nn 7月14日凌晨,接洛阳市120指挥中心指令,洛阳市第一人民医院将郭宏霄接入医院治疗。郭宏霄自诉一小时前被人用刀刺伤,在当地测血压为80/50mmHg并补液,被诊断为胸部开放性损伤(血压未测、伤口未作清创缝合)。因洛阳市第一人民医院急救医生有限,又没有胸外科医生,郭宏霄于当日4时被转入洛阳市第三人民医院(以下简称三院)胸外科。nn 7月15日晚7时许,孟津县公安局将正在医院治疗的郭虎群带走,7月16日以涉嫌故意伤害予以刑事拘留。nn 鉴定:依据病历作出nn 郭宏霄入住三院后,被诊断为失血性休克,20天后治愈出院。nn 孟津县公安局出具的法医鉴定书鉴定郭虎群的伤为轻微伤,鉴定郭宏霄的伤为轻伤。洛阳市第二人民医院刑事诉讼医学鉴定书结论:郭宏霄的损伤程度为轻伤(重度)。nn 这些鉴定,主要依据三院医生作出的病历,而这份病历是一份什么样的病历呢?三院主治医生张治家和护士冯淑英均称各自为郭宏霄测过血压。冯称测的值为80/60mmHg,并记录在护理单上。张治家称自己测的值为75/60mmHg。nn 这份病历由司法部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进行鉴定,病历多处系擦刮后改写,涂改20处之多。因判断失血性休克的重要指标血压值已经被擦刮,擦刮之前的数据无法得知。张治家承认这一切属其本人所为。nn 处理:执业暂停6个月nn 医生涂改病历的行为引起洛阳市政府有关领导的关注,洛阳市卫生局成立调查组展开调查,并于今年5月23日作出处理意见:nn 1、鉴于主治医生张治家违反《医疗文书书写规范》,涂改医疗、护理记录,给刑事案件的处理不能提供法定依据,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同意三院对其经济处罚;责令三院对其行政处分;依法暂停其6个月执业活动。nn 2、鉴于三院胸外科行政管理存在漏洞,病历文书管理不严,责令医院对张治家所在科室主任、护士长进行诫勉谈话,在医院通报批评。nn 3、鉴于三院疏于管理,特别是在医院管理年活动中对医务人员的法制教育流于形式,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决定对三院在全市给予通报批评。nn 7月28日上午,三院党办主任段言文在接受采访时说,医院对病历管理是非常严的,张治家涂改病历一事,主要是当时正值三院由原来的洛阳铁路中心医院划转地方医院的转段期,并且病人治疗期间,病历是由主治医生掌握的,只有病人出院后院里才接管。nn来源: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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