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开税票近亿元 一农民制造“惊天税案”
作者: 文章来源: 大江网-江南都市报 本站发布时间:2006-08-10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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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n公示时间: 2006年08月09日 14:04 nn
涉及企业名称
所属行业
所属地域nn1
江西普乐凯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江西省nn2
波阳莱斯凯实业有限公司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江西省nn n 以浙江农民蔡金柱为首的3人犯罪团伙,隐瞒真实身份,以假名、假身份证作掩护,伪造海关代征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在2003年11月至2004年9月期间,骗取抵扣税款1233万元,并给全国16个省(市、自治区)的81家企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391份,涉案金额9157万元,税额1330万元。nn 今年45岁的浙江省永嘉县桥头镇黄坦村村民蔡金柱是一个头脑“活络”的村民,他认为要发财一定要走捷径,而他最拿手的便是虚开增值税发票。nn 2003年7月,鄱阳县有关部门的领导到浙江招商引资。经朋友介绍,蔡金柱认识了相关领导。后来,蔡金柱到鄱阳实地考察后,认为这块“风水宝地”很适合“投资”。nn 一人成立两家公司nn 2003年10月21日,蔡金柱化名“钱天乐”,在鄱阳县注册成立江西普乐凯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普乐公司)。同年11月,蔡金柱觉得普乐公司人手少,便找到同村人蔡金林,让他以“叶伟荣”的身份,担任普乐公司的负责人。nn 2004年初,蔡金柱找到了浙江省乐清市乐成镇无业人员李兰英,让她以“叶琦”的身份在鄱阳注册成立波阳莱斯凯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莱斯公司)。同年3月2日,莱斯公司在鄱阳县国家税务局取得了一般纳税人的资格。实际上,两家公司均由蔡金柱一人操纵。nn 虚开税票近亿元nn 2003年11月至2004年9月,蔡金柱以普乐公司和莱斯公司的名义,从鄱阳县国家税务局领购增值税专用发票425份。在没有实际货物购销的情况下,蔡金柱安排蔡金林为北京骏威服装服饰有限公司等全国16个省市区共81家单位,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共391份,价税合计人民币9157万元,其中税额为1330万元,受票单位抵扣税款人民币1046万元。nn 蔡金柱在虚开增值税发票时,按发票价税总额的一定比例收取开票手续费,非法所得全部用于个人消费。nn 曾有虚开前科nn 2001年4月,蔡金柱在内蒙古呼和浩特市以他人名义成立济南欧维莱实业有限公司呼市分公司,为他人开具 246份增值税专用发票,并非法购买61份伪造增值税专用发票,为自己开具进项增值税专用发票,价税合计人民币636万余元,税款92万余元。案发后,蔡金柱逃之夭夭。nn 2003年4月,蔡金柱使用伪造的“叶琦”身份证,以“叶琦”的名义从蔡建华手中买下芜湖依俩贸易有限公司,向他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238份,价税合计人民币277万余元,税额40万余元。案发后,蔡金柱又逃之夭夭。nn 检举揭发立功nn 蔡金柱因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于2005年5月28日被上饶市公安局执行逮捕。蔡金柱知道内蒙古和安徽的事会拔出“萝卜带出泥”,于是想到了立功赎罪。nn 2005年6月6日,蔡金柱以书面形式,检举揭发鄱阳瑞鑫资源利用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徐象棋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1000万元左右的行为。nn 经初步调查,情况基本属实。鄱阳县国税局已将此案移送至县公安机关,徐象棋目前已被采取强制措施。nn 一审被判无期nn 今年4月10日,上饶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刑事判决:蔡金柱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财产40万元。nn 鄱阳莱斯凯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原法人代表李兰英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判处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10万元。nn 蔡金林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5万元。nn 蔡金柱、李兰英、蔡金林等3人对一审判决不服,目前已向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艾世民)nn来源:大江网-江南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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