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推销纪念币之名女子诈骗3万余元


 n  晨报讯(记者 武新)昨天,丰台区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名为推销奥运会纪念币,实为骗取他人钱财的诈骗案。被告人湖北籍女子李某被当庭判处有期徒刑两年。nn  2006年3月15日和3月23日,被告人李某假冒中国建筑总公司的工作人员,在一家建筑公司内,以推销奥运纪念币为名,先后两次骗取该单位3 万余元。同月28日,李某再次假冒中国铁道总公司的工作人员,向中铁建25局驻京办事处推销奥运纪念币,诈骗该公司4800元,被当场抓获。昨天的庭审中,公诉人出示了鉴定结论,证明她所推销的奥运会纪念币及发票都是假冒。丰台法院认为,被告人李某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两年,并处罚金 2000元。nn来源:北京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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