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陀珠宝首饰商品不合格率达68%


    记者昨天从普陀区工商分局了解到,近期该局集中对数家珠宝首饰经营场所出售不合格商品行为进行了行政处罚。该局经检大队大队长董敏告诉记者,今年上半年,普陀工商部门联合绍兴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对普陀区珠宝首饰行业经营的玉石、翡翠等商品质量进行了18个批次的抽检,抽检结果表明,不合格率高达68%。该局还对5起不合格珠宝首饰案进行了立案调查。nn  据了解,今年3月,在个体工商户张某从事的金银首饰加工、以旧换新的经营场所内,工商、质监执法人员发现其准备销售的“14K(玉)手链”有问题,经抽样检测,该手链“宝石定名”不符合标准要求,被判为不合格商品。4月,工商、质监执法人员抽检了沈家门某黄金珠宝行在售的“PT950钻石戒指”“翡翠挂件”等珠宝玉器商品共3件,经检测,“PT950钻石戒指”因所含钻石净重不足,被判质量不合格,“翡翠挂件”因非自然翡翠产品,被判定为不合格商品。nn  从工商部门查获的不合格珠宝首饰商品情况来看,主要问题有:一是商品名称标注不规范。经营者在标注产品名称时,往往隐瞒饰品的全部或局部人造特点,冠以习惯统称,误导消费者,如把人工合成的琥珀直接标称为琥珀,有的厂家还会自造宝石的名称,如合晶石、幽灵石等,均属不规范使用名称。二是以假充真。将非自然制品标称为自然制品,欺骗消费者,如把玻璃制品标称为水晶制品。三是以次充优。以低等级的宝石冒充高等级的宝石,如以普通钻石冒充红宝石、蓝宝石等,直接对消费者造成欺骗。nn  据董敏介绍,从检查结果来看,目前普陀市场上的黄金、白金、钻石类饰品的质量情况较前几年有较大好转,特别是黄金、白金饰品,大型商店和品牌专卖店基本可以放心消费。nn  工商部门提醒消费者,在购买珠宝首饰时要多长个心眼,在选购玉类饰品时,最好能掌握一些珠宝识别常识,同时应尽量到品牌珠宝商店选购,要货比三家、理性消费。此外,消费者还应当及时索取发票等有效购物凭证,并查验凭证上的商品名称、规格、等级、数量、价格等信息,一旦出现消费纠纷,可以据此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n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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